| 网站首页 | 农产品价格 | 农业新闻 | 精选农产品价格网站 | 会州农业信息有限公司独家消息 | ....|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站内资源搜索:
文章 下载 图片 商品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会州农业信息网 >> 农业新闻 >> 甘肃农业新闻 >> 文章正文

  没有公告

            ★★★
宕昌县农民朱贵清在林区内捕杀岩羊被判刑
当地普法活动有待深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兰州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6 9:26:26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当听到自己因为杀害5只“羊”将要坐5年牢时,宕昌县农民朱贵清几乎要瘫倒在地。日前,陇南市宕昌县法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让朱贵清想不明白的是,他时常在林区抓鸡逮兔,怎么会栽在“羊”身上,对此,宕昌县公安局岷江林业派出所解释说,被捕杀的岩羊(斑羚的俗名)是生活在该县林区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任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朱贵清是宕昌县南河乡八路川村村民,在林区长大的他自幼就会打猎。数十年前,当地滥捕乱杀岩羊、以食“野味”为乐趣的事并不鲜见。今年初,他伙同几名同乡到宕昌县岷江林业总场黄家路林场台子沟营业林区内捕杀了5只岩羊打算当作野味出售。宕昌县公安局岷江林业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将朱贵清抓捕归案。此时,朱贵清才知他猎杀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是要坐牢的。

  宕昌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宕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朱贵清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该案提起公诉。日前,宕昌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朱贵清无视国家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制度,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触犯了刑律,已构成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朱贵清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相关连接

  岩羊是典型的山地野生动物,善于在岩石间游走、攀登。岩羊只分布在我国新疆、西藏、甘肃、内蒙古、宁夏等少数地区。据说岩羊肉味鲜美,皮可制草,特别是头骨美观,长期以来是不法分子捕杀的主要对象之一。由于岩羊种群数量减少,国家将其列为二级保护动物。

 

 

 

 

 

 

文章录入:admin1    责任编辑:admin1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最新热门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用户登录 |

    Copyright © 2003 - 2007 agripric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943-3333333 E-mail:baiyinshi#126.com
    [甘肃省白银市]会州农业信息有限公司
    陇ICP备07002089号